第一條:定義
1.1 「本合約」:本BlendVision 服務條款、訂單及其他雙方簽署之書面協議合稱本合約。
1.2 「服務」或「本服務」是指KKMT根據本合約向客戶提供與「BlendVision」相關的所有產品和服務。
1.2 「方案」係指KKMT依訂單提供本服務之付費方案和試用方案。
1.3 「機密資訊」是指本合約告知或提供機密資訊之一方(下稱「揭露方」)所揭露之所有非公開資訊。此等資訊已被標註或以其他方式明示為機密,或鑒於資訊的性質或其揭露的情境客觀上應合理地視為機密時,亦應視為機密資訊。機密資訊包括商業秘密、know-how、發明、開發、軟體和其他非公開或專有的財務、商業計畫或技術資訊,包括由KKMT(包含KKMT的關係企業及子公司)揭露有關本服務之特徵、功能和性能等之非公開資訊。被告知或收受資訊之一方(下稱「收受方」)如能證明以下情形,則可例外視為非機密資訊:(1) 取得機密資訊時,該資訊基於合法手段已成為公開資訊者;(2) 協作廠商基於執行本合約目的範圍合法提供,且未違反對揭露方之任何義務者;(3) 係由其不依賴揭露方的機密資訊獨立開發,並可以書面證明者。
1.4 「客戶內容」是指客戶為獲得本服務提供或上傳,使其得於本服務上瀏覽、或透過本服務訪問的內容,其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原始檔案、影片、軟體、腳本、圖形、圖像、照片、聲音和音樂等。
1.5 「客戶資料」是指客戶為使用本服務向KKMT提供的所有資訊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建議和回饋,及任何在註冊過程中、訊息留言區、電子郵件或經由其他功能提供之資訊和資料。
1.6 「個人資訊」是指可直接或間接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如姓名及電子郵寄地址等。
1.7 「訂單」是指客戶依據本合約向KKMT訂閱本服務之有效訂單,如本合約與訂單約定互相牴觸者,依訂單約定為準。但訂單未約定事項,應適用本合約條款。
1.8 「用戶」係指客戶之客戶,其於遵守本合約約定之前提下,得經由客戶之許可利用本服務。
1.9 「CMS」係指KKMT用以提供客戶進行本服務相關操作之控制平台,包括但不限於Zendesk。
第二條:服務
2.1 KKMT將盡商業上合理努力,於雙方遵守本 BlendVision 服務合約(與有效訂單合稱「本合約」)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向客戶提供服務。KKMT得直接或透過轉、分包工作予其他協作廠商間接向客戶提供本服務。
2.2 使用限制:雙方應遵守訂閱之方案相關的使用限制,詳細情形應參考CMS、訂單及本合約。KKMT若需修改,應於生效至少30日通知客戶修訂內容。若以下情況發生,KKMT保留暫停客戶使用和訪問本服務的權利,而無需負擔相關責任:(1) 客戶以不符合本合約約定之方式利用本服務 (2) 客戶未如期給付費用。
2.3 除非本合約另有約定或經KKMT事前書面同意者外,客戶於訂閱本服務期間內且符合本合約及訂單所有條款和條件之前提下,僅被授權非獨家而不可轉讓之權利使用本服務。
2.4 KKMT保有修改本服務或方案(全部或部分)之權利,但若KKMT之修改將影響客戶使用中本服務之實質功能,KKMT應至少提前30天通知客戶,但若該通知會導致KKMT違反法律時,則毋庸為上開通知。除非KKMT中止服務原由可歸責於客戶,否則KKMT應返還客戶於該期間內已支付但尚未使用之服務費用,金額應由雙方另議。
2.5 若本服務故障係因以下原因造成時,KKMT不需負相關責任:(1) 因客戶的系統或技術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伺服器當機、主機當機)、客戶內容或客戶資料導致無法使用服務;(2) KKMT設施以外的網路、電信或其他服務或設備故障所致;(3) 客戶或協作廠商的產品、服務、疏忽、行為或遺漏;(4) 任何不可抗力或KKMT合理控制範圍以外的原因;(5) KKMT預先排定並通知客戶之維修;或 (6) 協作廠商未經授權的登入、破壞防火牆或其他駭客行為。
2.6 客戶應確保所有系統與本服務相容,並確保其完整及安全性。
2.7 KKMT不保證客戶內容透過本服務產生的任何內容(如轉檔影片)將被保存或備份,但若訂單另有約定則依訂單約定為準。客戶應負責隨時保存和備份客戶內容及透過本服務產生的任何內容。
2.8 除雙方簽署之訂單另有約定,若遇以下情形,KKMT保留刪除客戶內容和透過本服務所產生的其他內容之權利:(1) 客戶的帳戶被終止、過期或暫停;(2) 客戶未能按時付款;或 (3) 其他合理商業原因。
第三條:客戶內容與客戶資料
3.1 客戶資料可能包含客戶、用戶和客戶授權之協作廠商的某些個人資訊。除KKMT隱私權政策(https://www.kkstream.com/privacy-policy)或雙方另有約定之情形,客戶的個人資訊將被視為機密資訊,雙方應依第十一條處理之。儘管有前述約定,客戶理解並同意,如果KKMT於KKMT隱私權政策所述範圍內,或因法律規定要求情況下,KKMT可以揭露客戶的資訊(包括客戶內容與客戶資料)。
3.2 客戶同意,客戶內容和客戶資料不得含有以下內容或該當以下各款情事:
(1) 虛假、不正確、誤導或欺詐。
(2) 侵犯任何人的版權、商標、商業秘密、專利或其他所有權或隱私權。
(3) 違反任何地區法律或行政命令等。
(4) 淫穢、誹謗、中傷、威脅、辱駡、騷擾或鼓勵任何上述行為。
(5) 含有任何可能會損害、有害地干擾、攔截或以未經授權的方式使用任何系統、資料或個人資訊的病毒或其他任何有害的電腦程式。
(6) 使KKMT必須承擔任何負面責任,或導致KKMT失去必要服務提供商(如ISP業者)之服務。
第四條:付款
4.1 費用:若客戶訂閱任何 BlendVision 服務,客戶應依 KKMT 指定方式支付訂閱之服務所對應之費用(包含直播技術服務、即時支援服務、客製化開發服務及客戶可能購買/訂閱的任何其他服務的額外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客戶所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
4.2 付款條件:本服務之費用將根據客戶訂閱的服務內容計費。客戶必須在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全額支付服務費用。超額費用(如有)將隨當月的訂閱費用開立發票予客戶,客戶應依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如發票未載明到期日,客戶應於KKMT開立發票後30日內付款。如有任何額外費用發生時,KKMT將另外與客戶簽立書面協議或包含訂單,相關費用依其收取。
4.3 稅費:本合約中所有費用應足額到付,不得有抵銷、扣抵、減除任何稅額、匯款手續費或其他名目金額,客戶並應自行負擔所有相關稅負及費用。
4.4 遲延付款:如有到期未付款之情形,客戶應支付月利率1.5%之遲延利息,KKMT並保留暫停或終止本服務的權利。
第五條:訂閱帳號
5.1 客戶訂閱本服務後且KKMT收受服務費用後,KKMT將創建帳戶,提供客戶一組帳號密碼以供其利用訂閱服務。客戶應負責管理帳戶權限,確保僅其授權之人能為有效訂單所列訂閱目的(如有)利用本服務。客戶須對透過客戶帳戶使用本服務者行為或疏忽負起全責,且KKMT不對因使用客戶帳戶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如權限問題)負責。如KKMT認為客戶利用服務方式不適當時,能暫停或終止客戶利用本服務之權利,若因此受損害亦得向客戶請求損害賠償。
5.2 客戶應自行負責管理帳戶密碼。一旦發現或懷疑有任何未經授權使用客戶帳戶之情形,應立即通知KKMT。
5.3 客戶若允許他人登入客戶帳戶,即表示客戶同意負責確保其遵守本合約之條款,客戶應對使用本服務的行為和費用負責。
5.4 客戶提交的所有資訊必須係正確、完整且真實的,且如有變化應隨時更新。如果客戶提供的個人或法人資訊不正確或有誤導性,導致KKMT無法聯繫到客戶,客戶應自行承擔負責。
5.5 若KKMT認定:(1) 客戶違反本合約;(2) 客戶違反了任何法律或行政命令;(3) KKMT無法驗證客戶提供的資訊;(4) 客戶行為不當;(5) KKMT認為客戶的行為可能會使KKMT須對第三人負法律責任;或 (6) 出於任何其他重大商業理由時,KKMT有權隨時暫停、終止或限制客戶的帳戶或對本服務的使用。
第六條:支援、維護與更新
6.1 支援:除非雙方另有約定,KKMT於營業時間(即台灣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十時至下午六時,不包括國定假日或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時間)內,以商業上合理努力為客戶提供本服務的支援及維修服務。除非另有書面約定,KKMT就本服務之的服務品質目標(Service Level Objective)不為任何保證。
6.2 更新:除非另有書面約定,KKMT並無更新本服務之義務。
第七條:期限和終止
7.1 除有效訂單另有約定或除雙方依本合約其他條款終止,本合約將從客戶訂閱本服務之日起有效,直到任一訂單訂閱期限屆滿時。若任一方未於本合約屆滿前至少30日通知他方,則本合約將自動續約一年,嗣後亦同。
7.2 任一方可於以下情形發生時通知他方以終止本合約及/或任何訂單:(1) 另一方嚴重違反本合約,且於收到違約通知後10天內仍未能改善違約行為,或 (2) 另一方破產者。
7.3 如任一方依前條約定終止本合約或停止訂閱,則:
(1) 本合約下授與之所有許可將立即終止。
(2) 雙方依據本合約所簽署之訂單將立即終止。
(3) 任何未付發票項下的所有到期金額將立即到期並失去期限利益。
第八條:使用上限制(禁止事項)
除KKMT明確允許之情形外,客戶或經其許可利用本服務之第三人於利用本服務時不得:
(1) 冒充他人身份;
(2) 侵犯或違反任何第三人(包括KKMT)的智慧財產權或任何其他權利;
(3) 違反任何法律或行政命令;
(4) 內容包含有害的、欺詐性的、威脅性的、誹謗性的、淫穢的、色情的、或KKMT認為令人反感的內容。
(5) 以任何方式試圖從任何其他客戶處獲取密碼、帳戶或其他安全資訊;
(6) 侵犯任何電腦網路安全,或破解任何密碼或安全加密代碼;
(7) 在本服務上運行Maillist、Listserv、或任何形式的自動回復及垃圾郵件 (SPAM),或在您未登入本服務時利用腳本、觸發或任何其他自動運行程式進行操作,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本服務的正常工作(包括對本服務的基礎設施造成不合理的負荷);
(8) 在與本服務有關的任何內容、頁面、資料使用爬蟲(crawls)、蜘蛛(spiders)或類似功能程式;
(9) 反向編譯、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獲取本服務的原始程式碼或與本服務有關的任何資訊;
(10) 使用KKMT的任何機密資訊來創造與本服務相似或相同任何軟體、文件或服務;
(11) 修改、改作本服務或創造本服務的衍生作品;
(12) 未經KKMT事先書面同意,而複製、授權、在授權、出售、轉售、抵押、出租、租賃、分包、轉包、轉讓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使用或利用本服務,或以其他方式使任何協作廠商受益;或
(13) 違反KKStream之隱私權政策(https://www.kkstream.com/privacy-policy)。
第九條:所有權
9.1 客戶擁有客戶內容的所有權利及利益。KKMT對客戶創作和提供予KKMT之內容或資料不具任何智慧財產權,除本合約另有約定,或經客戶同意,KKMT不得超出本合約目的範圍利用之。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客戶可自行決定透過本服務刪除、修改和/或移除客戶內容。
9.2 為執行本合約並提供本服務予客戶,客戶授權KKMT其必要之權利以使用、處理客戶內容及客戶資料,且KKMT不需額外支付客戶費用。客戶保證對客戶內容及客戶資料擁有所有合法之權利,並對因此所生之爭議及損害負責。
9.3 除客戶內容外,KKMT及其授權人(如有)擁有本服務的所有相關權利(包含所有智慧財產權和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的修改、改良與更新之權利。除雙方另有約定,KKMT保留本合約未明確授予客戶的所有權利,且本合約之條款不得被解釋為本服務相關軟體的任何權利的販售。
9.4 客戶不得更改、遮蔽或刪除任何商標、專利圖像或其他專有或法律聲明。
第十條:意見回饋
客戶得向KKMT提供有關本服務的補強、改進事宜或其他回饋、亦可建議添加其他功能(下統稱「意見回饋」,並同意該意見回饋之權利皆屬KKMT所有,KKMT得於其產品和服務中無償使用、利用所有回饋或建議,亦得依其意見回饋開發相關功能,並擁有新開發功能之所有權利。
第十一條:保密
11.1 本合約雙方當事人均承諾,除關係企業、顧問、或依法律規定或行政機關要求外,任一方不得向本合約未明確許可外之第三人揭露他方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機密資訊,包括合約條件、內容及技術等。
11.2 如任一方遇法律或任何行政機關或主管機關要求而須揭露者,其應立即通知他方,且該揭露應以最小必要限度為限。
11.3 在本合約終止或到期後(或根據揭露方在任何其他時間提出要求),接收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機密資訊,接收方應立即依他方指示歸還或銷毀揭露方所有有形之機密資訊,並從所有儲存電磁紀錄空間中永久刪除所有機密資訊,並銷毀所有關於本合約相關之資訊。
第十二條:宣傳
縱有第十一條之約定,客戶同意KKMT可將其列入客戶名單,並同意無償授權KKMT非專屬、全球之權利以公開利用其公司名、商標或Logo(下稱「客戶商標」)以進行宣傳,包括於KKMT官網上曝光。雙方同意本合約終止後該授權仍然有效。客戶得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KKMT後終止本授權,KKMT並應依客戶指示移除官網上客戶商標,惟授權終止前已執行或發佈之利用應不受影響。
第十三條:擔保
KKMT將盡商業上合理努力確保其服務(1)不含有電腦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或(2)本服務將符合客戶訂閱內容,若有違反之處,KKMT並將盡商業上合理努力修復之。惟雙方瞭解本服務係以「現狀」(AS IS) 提供,除本合約明確約定下,並不包含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
第十四條:有限責任
KKMT與其關係企業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對任何超出KKMT可控制範圍事件(包括不可抗力事件)、所失利益、使用損失、業務或服務中斷、數據遺失或不準確、取得替代服務及/或商品責任、業務機會、利潤或預期利潤、收入或收益損失、商譽及聲譽損失負責,也不對任何懲罰性、間接、特殊、偶然或從屬性損害負責,即使一方已被告知存在此類損害的可能性,亦同。在任何情況下,KKMT承擔的任何賠償責任總額皆不會超過客戶於損害發生之前一個月支付予KKMT之費用總和。
第十五條:賠償
15.1 客戶保證使KKMT免於因客戶資料或客戶內容所引起的任何責任、損失、損害、涉訟、成本、費用或索賠。如有因此導致KKMT需涉訟、應負賠償責任或產生損失或費用時,客戶應以自己費用全權負責。
15.2 客戶應保護KKMT免於因執行本合約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並應擔負違反本條款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
15.3 客戶如有違反本合約致KKMT受有損害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6.1 雙方合意以中華民國法為本合約之準據法。
16.2 關於本合約所生一切紛爭,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 任一方合約當事人如遇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原因(統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本合約義務時,得免除其責任,他方亦得免為對待給付之義務或負遲延給付之責。
17.2 遭受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本合約之一方應立即通知他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仍負有採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繼續履行合約之義務。若不可抗力情形持續超過一個月,或有充分的理由預期不可抗力狀況將持續超過一個月,雙方均有權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約。惟不可抗力事件前已生權利義務不受影響,且雙方仍應協商因本合約之執行支出及已生費用之分擔。
17.3 本條所生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1) 勞資糾紛、罷工、停工、自然災害、恐怖主義、暴動、地震、洪水、颶風、海嘯、洪水、戰爭、火災、政府行為、疫情、駭客或其他惡意第三人的行為、能源或物資缺乏;
(2) 公共設施暫停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停電);及
(3) 因超出KKMT控制外之原因所致,包括但不限於協力廠商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電信機線障礙阻斷、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暫停提供服務或網路故障等。
第十八條:未盡事宜
18.1 客戶得將本合約轉讓予第三人,而未經KKMT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本合約之權利義務予任何第三人。
18.2 通知
(1) 收件者為客戶時:
KKMT基於有效服務訂單所列資訊給予客戶之通知。KKMT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時,以客戶收受電子郵件時點生效。以掛號信發送時,生效日為發送日三個營業日後起算。
(2) 收件者為KKMT時:
關於本合約所有對KKMT之通知,客戶應郵寄至KKMT簽約資訊中所顯示之地址或電子郵件。
18.3 雙方為獨立之合約當事人。本合約不構成且不得解釋為合約當事人雙方之間將產生合夥關係、合資關係或其他員工與雇主關係。
18.4 本合約所稱「月」、「月份」均指「曆月」;「日」、「天」係指曆日,而非工作日。
18.5 本合約構成雙方之全部合意,並取代有關本服務之任何先前的書面或口頭聯繫、表示、提議或報價。對本合約或任何訂單之修改僅於雙方書面簽署後始生效。
18.6本合約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為憑,但客戶一旦簽屬訂單即視為接受此處包含的條款與條件。